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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易游m6: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5-08-11 11:50:16作者: YY易游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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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做好我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保障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25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全省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辽发改经贸〔2017〕7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看重民生为出发点,以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为主线,以保证市场供应、平抑菜价大幅度波动为目标,建立冬春蔬菜动态储备制度,逐步建立冬春蔬菜储备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市中心城区冬春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一)政府委托,企业运作。作为我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和职责协调推进。同时,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托骨干企业实行动态储备,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和扶持。

  (二)保障日常,满足应急。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具体实际的要求,冬春蔬菜储备既要保障蔬菜市场的日常供应,又要在市场供给不足、菜价大幅度波动时,确保蔬菜调的进、存得好、销的出,真正发挥保供稳价作用。

  (三)因地制宜,规范有序。冬春蔬菜储备作为市级储备,一定要遵循储量合理、管理严格、投放及时、运转顺畅原则,既要符合我市实际,又要规范操作程序。

  储备品种。选择土豆、洋葱、大白菜、萝卜、圆白菜等耐储存、易周转的蔬菜为动态储备品种,储备比例大致为4:4:5:5:2。

  储备规模。按市区150万人口,每人每天消费0.5公斤蔬菜,保证7天的消费量计算,全市蔬菜动态储备量为5250吨。

  承储企业确定原则。按照先近后远、远近结合及具有较强蔬菜经营实力、产销衔接能力、仓储能力的蔬菜经营企业优先的原则,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承储企业,原则上全市不超过5家。

  承储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适合蔬菜储存的恒温库,有与储备品种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施、仓储能力和运输投放能力,财务情况良好,有与承担储备任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储备补贴资金标准。按照每储备期、每吨300元的标准对蔬菜储备过程中发生的储存费、库耗费等合理费用和政策性亏损,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跨区域调运产生的运输费、损耗费、投放费等支出给予必要的补偿。市级财政设立蔬菜储备专项资金,纳入当年预算安排。

  储备补贴资金发放。冬春蔬菜储备补贴资金按补贴标准及承储企业签订存储协议书在储备期满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至承储企业。

  储备管理。承储企业按照市商务部门下达的蔬菜储备计划,在储备蔬菜验收入库后与市商务部门签订存储协议书。储备蔬菜实行定点专库储存、专账记载、挂牌标存,承储企业不可以自行变更储备地点,不得以储备蔬菜对外进行质押、担保或者清偿债务。如承储企业进入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程序,应立即书面报告市商务部门。承储企业要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对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储备蔬菜变质、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储备动用。储备蔬菜是市级专项储备物资,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蔬菜储备期内,承储企业要随时保证调拨任务需要;储备期满后,可由承储企业自行销售、自负盈亏。储备蔬菜在出现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导致蔬菜市场出现脱销断档趋势和市区蔬菜价格会出现大幅度上涨、供应偏紧及别的需要动用的特殊情况出现时方可动用。因发生上面讲述的情况确需动用市级蔬菜储备的,由市商务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市政府成立鞍山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负责统筹组织全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协调处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己职责,主动作为,大胆创新,认真履职,确保全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做好日常蔬菜价格监测和市场波动报告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制定流通领域冬春蔬菜储备方案、冬春蔬菜储备应急划拨方案;负责流通领域冬春蔬菜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蔬菜应急输送网络和仓储设施建设;组织确定承储企业、下达年度储备计划;对入库储备蔬菜进行验收,与企业签订存储协议书;对储备蔬菜的数量、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储备蔬菜投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储备补贴资金进行核定、发放和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冬春蔬菜储备补贴办法;设立蔬菜储备专项资金,列入当年预算;按照财政补贴政策对储备补贴资金使用做监督管理。

  市农委:负责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落实扶持蔬菜生产的政策措施;加强蔬菜生产监测预警,发布种植信息,引导农民和企业抓好蔬菜生产,丰富市场供应。

  市公安局:负责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市区道路总体状况,为承储企业蔬菜运输车辆的通行提供必要支持,并负责维护储备蔬菜投放直销点周边社会秩序。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蔬菜储备投放的组织工作,落实投放点,加强日常管理,监管销售行为,做好销售统计,维护经营秩序。

  (一)加强市场监测。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市场监测、供求预测和预警预报,每日对主要批发商业市场、部分菜市场价格等数据来进行收集,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总量,进行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加快形成“及时监测、准确分析、科学预测、快速反应”的预测预警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逐步落实扶持蔬菜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合理确定菜地最低保有量,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提高供给能力。要快速推进蔬菜批发商业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冷链物流等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保障市场供应。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承储企业组织蔬菜收购、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信贷支持。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冬春蔬菜储备的监管,采取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承储企业和储备库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冬春蔬菜储备充足、质量安全,补贴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的承储企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其承储资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巍(兼)。